紀錄片不是一間告解室,不是為了讓人走進來買一張贖罪券。只有當紀錄片能夠做敏銳進步的提問,或者在無論結構性的問題或人性與情緒之複雜性上,讓人們獲得深刻一層的認識時,它才能夠開始產生具有救贖意義的感動、和具有政治意義的行動。消費性的感動,無論那淚水在當下是多麼認真,常弔詭的只會帶來對結構性問題更大的漠然與冷酷。
是什麼奇怪的政治/文化生態與其他看不見的因素,使年輕紀錄者普遍不碰政治,或者缺乏比較宏觀的取材視野、與探觸硬議題的意願?在多年來被政治或泛政治文化全面席捲的台灣社會裡,竟然幾乎看不見尚無任何包袱的學生或年輕紀錄片工作者,將鏡頭對準政治議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