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網站隱私權保護政策
感謝您蒞臨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所營運之「Taiwan Docs 台灣紀錄片海外推廣計畫」網站(以下簡稱本網站),為了尊重並保護您個人的隱私權,為了保護您的權益,本中心 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範,特制訂隱私權公告,請務必詳細閱讀以下隱私權保護相關內容。
一、 適用範圍:
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第2項規定,本中心因業務作業所涉及之個人資料蒐集、利用與分享與委外機構合作時蒐集之任何個人資料皆為適用範圍。本中心以外的單位及非本中心所僱傭或管理的人員皆不適用。
二、 公告內容:
(一) 蒐集資料:
- 依照個資法15條規定,因辦理中心紀錄片活動業務,基於文化行政、資(通)訊服務、資(通)訊與資料庫管理、其他公共部門執行相關業務、調查、統計與研究分析、契約、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及志工管理之目的,擬於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後,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個人資料。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:姓名與 Email 等個人資料。
(二) 利用資料:
-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對象、地區及方式
- 期間:為本中心因執行業務所必須及依法令規定應為保存之期間。
- 對象:本中心各相關之作業單位、契約管制之業務委外機構、及其他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。
- 地區:上述對象所在之地區。
- 方式: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。
- 依照個資法第3條規定,當事人得以執行之權利及方式
- 權利:
- 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;
- 請求補充或更正;
-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。
- 方式:得以書面或其他日後可供證明之方式。
- 相關費用:當事人於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製給複製本時,本中心得依「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」,收取必要成本費用。
- 權利:
-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
若未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時,本中心 將可能延後或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,因此可能遲延或無法提供相關服務。 - 個人資料之修改或刪除
- 非經當事人同意,於上述利用期間內,本中心不會自行修改或刪除任何個人資料及檔案。
- 於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上述利用期間屆滿時,本中心亦會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,刪除、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。
(三) 分享資料
本中心絕不會任意揭露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機構、團體、個人或私人企業。但有下列情形者除外:
- 配合司法單位合法的調查。
- 配合相關職權機關依職務需要之調查或使用。
- 基於善意相信揭露為法律所需要。
三、 諮詢:
如果您對本網站隱私權保護政策有任何疑問或意見,歡迎來電 (02-8522-8000)。